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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泰網警以案釋法】網絡暴力傷人害己
發(fā)布:2024-11-28 瀏覽:83次 來自:轉載
一、典型案例
曾某因情感糾紛,多次通過社交群聊,捏造當事人虛假隱私信息,在群聊中發(fā)送大量辱罵信息,嚴重干擾受害人正常生活,造成惡劣社會影響。新泰警方依法對曾某作出行政處罰。
二、網絡暴力的定義
網絡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、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,它是指一種在網絡上發(fā)表具有誹謗性、誣蔑性、侵犯名譽和煽動性的言論、文字、圖片、視頻的行為現(xiàn)象,即使用言語、文字、圖片、視頻等形式在網絡上針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,人們習慣稱之為“網絡暴力”。網絡暴力能對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,而且它已經打破了道德底線,往往也伴隨著侵權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,亟待運用教育、道德約束、法律等手段進行規(guī)范。網絡暴力是網民在網絡上的暴力行為,是社會暴力在網絡上的延伸。
三、警方提醒
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要遵守互聯(lián)網的相關規(guī)定,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,理性發(fā)聲、依法上網、文明上網,共同維護風清氣正的網絡環(huán)境。對于散布不實言論,造謠、傳謠,惡意攻擊政府或他人的違法行為,公安機關必將給予嚴厲打擊。